2023年1月,我司在某电商平台上发现名为“某某五金家居”的店铺销售假冒我公司客户“江苏某机电工具有限公司”品牌的锯片,非法获利数万元。2023年6月,我公司联合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执法部门对王某进行查处,现场缴获假冒我公司客户商标的锯片600余件,并依法对涉案人王某实施刑事拘留。
2023年7月,依据王某供述,我公司配合峰峰矿区执法部门对其上游供应商商丘市虞城县某五金电料批发部进行了查处,现场将胡某、金某拘留。随后,根据胡、金的供述,我司联合执法部门对其上游临沂市某锯片厂(实际所有人为孟某)进行了查处,现场查获假冒注册东成商标各类锯片硬质合金圆锯片一万余件,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当晚已将当事人孟某拘留。
2023年8月,我公司对孟某所供述的上游供应商朱某进行了查处,现场共查处假冒我公司客户商标外包装数千件,并将涉案人朱某拘留。至此,我公司已对王某、胡某、孟某、朱某等人实施全链条打击。2024年6月,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对上述涉案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作出刑事判决,充分彰显了我公司维护权利人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